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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商用车政策着重在于提高门槛

作者: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2010 发布时间:2011-01-28 15: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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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2011年将是汽车相关重要政策出台的密集期。在我国商用车领域,政策着力点将体现在治超、减排、提高准入门槛三个方面。在汽车流通领域,也将有一些新的管理政策出台,预计其中影响最大的将是新的品牌销售管理办法。

    商用车领域:技术升级

    减排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于2010年12月21日以环办函【2010】1390号《关于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四阶段限值实施日期的复函》函复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商用车国Ⅳ排放标准推迟1~2年执行,原因是国Ⅳ车用燃油标准尚未出台,无法在全国范围内供应相应的车用燃油。

    复函中说,对车用压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暂定推迟1年实施国Ⅳ排放标准,即从2012年1月1日起,凡不满足国Ⅳ排放标准要求的压燃式新车和发动机,不得销售和投入使用。对轻型柴油汽车,暂定推迟两年实施国Ⅳ排放标准,即从2013年7月1日开始,凡是不能满足国Ⅳ排放标准要求的轻型柴油车不能销售和注册登记。

    对卡车生产企业来说,国Ⅳ排放标准推迟执行并没有让他们感到轻松。按照相关规定,2010年3月1日~2011年2月28日是交通部给企业执行《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11号令)的过渡期。从2011年3月1日起,所有未列入达标车型表或与达标车型表不一致的车辆,都不予配发道路运营证件。

    治超

    2010年10月,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下发了《关于调整半挂车产品轮胎使用和评价规范性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自2011年1月1日起,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半挂车产品,企业应停止生产,并不得上传合格证。

    《通知》规定,对N1类汽车(长头轻型客货两用车即皮卡产品除外)及N2、N3类自卸车不得大于申报车型总质量的1.4倍;对其他类载货汽车不得大于申报车型总质量的1.3倍;对半挂车产品,不得大于申报车型轴荷的1.3倍。参照《通知》的要求,《公告》中现有的8000多种半挂车中,大部分不符合轮胎新规,需要变更公告。这是行业主管部门继计重收费之后针对超载推出的又一严厉措施。

    提高准入门槛

    据消息灵通人士透露,国家将对专用车准入进行严格管理,在"十二五"期间有望出台的新的汽车产业政策中,专用车企业的准入门槛有可能提高到5000万元,其他准入条件也将更加苛刻。

    汽车流通领域:规范服务

    经历了2010年国内汽车市场火爆的销售局面,2011年,我国汽车市场将回归理性。相关政策的完善和出台将使我国汽车市场更加健康、规范,用户的利益将得到更好的保护。作为汽车流通领域的重要政策,新的品牌销售管理办法有望在今年出台,最值得期待。

    在2010年11月25日召开的中国汽车流通行业年会上,国家工商总局市场规范司重要商品流通处处长胡国强在发言中透露,业界瞩目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修改稿(以下简称新《办法》)2011年将完成并推出。

    胡国强表示,尽管新《办法》早在2009年12月就开始研究完善,但由于新的国家汽车产业政策正在各个部委汇集,还没有发布,因此新《办法》将在新的汽车产业政策发布后再公布,预计在2011年完成。新《办法》将着力来解决当前国内汽车市场当中存在的问题,包括经销商备案、退出问题等。

    另外,工商总局正在研究推行汽车销售合同的示范文本,包括汽车销售合同文本、试乘试驾合同文本和汽车维修保养合同文本。以合理规范消费者、经销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有效保护汽车经销商和消费者公平定位、权利和义务的问题,特别要着力解决个别经销商利用合同霸王条款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此外,国家工商总局还将研究制定汽车生产厂家、总经销商和供应商之间的合同文本。

    另据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产品三处处长谢鹏鸿透露,"汽车三包"将有望在今年上半年推出,与2004年出台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相比,会有进一步可操作的细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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